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建设的实质性步骤

2020-11-16 17:45   来源: 互联网

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适逢“十三五”末、“十四五”正式开局之际,充分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对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的要求。修订草案的发布,标志着我国金融监管的一个重要转折点,现代中央银行制度改革进程将显著加快。对推进金融治理现代化,加强金融监管创新,维护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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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具有现实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修订草案内容多,涉及面广,发布时机也极为关键,具有很强的现实紧迫性和重要性。


一是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对金融监管和现代中央银行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中央提出建立现代中央银行制度。作为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建设的核心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在修订草案中得到了强调。修订草案指出,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实施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


第二,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建设需要法律的坚定支持,金融监管需要充分的法律依据。修订草案将央行职责由过去的13条扩大到19条,明确了中国人民银行在货币信贷监管、宏观审慎管理、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等19个层面的职责,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牌照和监管、金融稳定、金融市场管理、金融技术监管、金融基础设施监管和支付体系监管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从法律层面确立监管职能和措施,有利于巩固中国人民银行在金融监管、监管执法、现场检查和监管等方面的职能,巩固和加强执行力。


第三,金融监管体系建设需要中国人民银行的统筹规划和体制改革。一段时间以来,金融控股公司、互联网金融等金融市场主体野蛮成长,权责交叉、金融监管机构职能缺位等问题更加突出。修订草案建立了财务治理协调机制。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协调建立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风险管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共享等工作。增加《监督管理办法》新篇章,细化人民银行监管措施,有利于改善金融监管生态,促进金融监管精细化和科学规划,避免金融监管职能缺失,使金融监管走向“标本兼治”。


责任编辑:无量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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