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内幕交易行为等各类证券违法行为,实行0容忍
关于新 "证券法",中国证监会日前颁布了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规定"(以下简称 "登记管理制度"),以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内幕信息内幕人员的登记和报告行为,加强对内幕交易的综合防范和控制。
对内幕交易零容忍
内幕交易是内幕信息内部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一种违法行为。中国证监会一再强调,对内幕交易等各种证券违规行为继续保持较高的压力和 "零容忍"。
天通律师事务所律师何海峰表示,内幕交易违法行为对市场造成多重危害。从证券法的基本原则看,内幕交易严重违反了公开、公平和公正三项原则;对于广大投资者来说,内幕交易损害了他们的平等知情权和产权权益;从证券市场的角度看,内幕交易破坏了市场资本定价,扰乱了金融市场的运行秩序。
范健博士 D. 上海财经大学在法律上说,内幕交易是一种典型的白领犯罪,具有隐蔽性好、反侦查能力强、涉案金额大等特点。内幕交易会使投资者对证券市场失去信心,也可能导致公司的重要信息(如并购信息等)。) 预先被泄露,从而损害公司的正常运作;这将使证券分析师处于不利地位,使他们不愿分析公司的基本面。它还会鼓励非理性的投资行为,投资者具有投机心理,积极探索所谓的内幕信息,最终被 "切韭菜"。
专家表示,要打击内幕交易,就必须收紧系统的围栏,首先要监管内幕信息内部人士。
从 "创建到" 完美实施
2011 年,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 "关于建立上市公司内幕信息从业人员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 即相关的旧规定)。其主题是 2005 年首次修订的 "证券法"。据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上市公司普遍建立了这一制度,目前的主要任务是完善和实施。"。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东说,自 2016 年以来,在中国证监会检查和执法的持续压力下,内幕交易在案件总数中所占的比例已从 51% 下降到 24%。" 虽然内幕交易的整体情况已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但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直接参与内幕交易的案件数量逐渐减少,内幕交易日益成为内幕交易的主要类型,内幕交易更加隐蔽和复杂,信息扩散范围广,速度快,影响和危害更加严重。
从传播对象的角度看,内幕信息传播的 "群体" 和裙带关系的特点是明显的,从合法内幕信息内部人的直系亲属到其他近亲、朋友、同学、同事等,也有内幕信息泄露给企业合作伙伴、子女、党政干部等利益相关者的案例。
除了实际需要外,"完善的理由还在于将于今年 3 月生效的新证券法。新" 证券法 " 在第五十一条中列出了多达九种内幕信息,并明确界定了第八十条第二款和第八十一条第二款中的二十三项重大事件为内幕信息。
这大大扩大了内幕信息、内部人和内幕信息事务的范围,强化了内幕交易的法律责任。" 杨东说。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建立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制度的条例" 中的 "设立" 一词已被取消。